盼望着 盼望着
寒假的脚步近了
期末考试它也要来了
为了机械er都能够获得佳绩
编者有一些小建议给大家
01
制定复习计划:根据考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和自己的学习情况,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分配时间和精力。
02
整理知识重点:将课堂笔记、作业和课本中的重点知识进行整理和归纳,形成系统性的知识框架,便于记忆和理解。
03
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复习,注意劳逸结合,合理安排休息和娱乐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04
保持积极心态:避免过度紧张和焦虑,保持积极心态,相信自己能够取得好成绩。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
诚信考试!
考纪千万条,诚信第一条
《学院考场规则》
第一条 学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迟到三十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第二条 禁止学生携带电子记事本、手机、以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在考试期间被监考人员发现携带了手机,无论是开机还是关机,均为违规行为,取消该次考试成绩,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生进入考场后,凡未经监考人员事先允许带进的有关材料、参考资料、练习本、纸张等,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检查座位,若发现桌椅上有涉及考试内容的字迹,需考前告知监考人员。
第三条 学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遇到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和试卷缺页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
第四条 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出考场。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第五条 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计算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包括偷看、夹带、传递纸条、交换和协助他人作弊等)。
第六条 考试宣布结束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翻放,待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点清无误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并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
第七条 学生违反考场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学籍处理时以0分记,取消其该课程补考资格,并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八条 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若有发现失职行为,应给子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认定为考试违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监考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在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打暗号或者手势的,或以其它方式为自己及他人提供方便的,给予记过处分。
(五)在考场或者学校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
(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给予警告处分。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九)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其他器材,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含在桌面、座位等处抄写与考试内容相关文字)参加考试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或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一)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二)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十三)冒名代替他人考试、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四)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五)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给予记过处分。
(十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七)组织作弊,或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十八)其他违反考场规则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构成作弊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十九)考试时违规未被发现,事后被查出的,按本条相应款项予以处分。。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诚信应考
取得满意的成绩!
图文 | 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
排版 | 彭晨
责编 | 林嗣雅 蒋文怡
审核 | 林成金 李辉容